本課程主要由保險契約之基本法理開始,探討保險契約法相關之原理原則,如對價平衡原則、最大善意契約、誠實信用原則、利得禁止原則以及損失填補原則等。再就保險契約之分類,論述我國保險法目前之分類,與學理上以給付基礎而分之損害保險(又稱損失填補保險)與定額保險(又可稱定額給付保險)等之分類。就給付基礎為分類基本體系,論述損害保險與定額給付保險於我國保險法之適用上,所生之問題與爭議。